新竹市政府東區衛生所
・新竹市政府東區衛生所曾提供 108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對象涵蓋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中小高中職學生、50 歲以上成人、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安養機構對象、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人員等。建議民眾可於每年 10 月起施打當季流感疫苗,以在流感季期間獲得保護力。非公費對象則建議自費接種,費用由各醫療院所自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以及自學學生;50 歲以上成人;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含 BMI >= 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不可申請: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出生未滿 6 個月;先前接種本疫苗 6 週內曾發生 Guillain-Barré 症候群(GBS)者;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免費
・自費流感疫苗接種:費用由各醫療院所自訂
・申請方式:請洽各醫療院所詢問(針對自費部分)
・重要時間點:建議每年 10 月起施打當季流感疫苗
・注意事項: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並觀察至少 30 分鐘;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施打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 2 分鐘;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署;完成疫苗接種後仍有可能罹患流感,民眾還需注重保健與各種防疫措施;接種流感疫苗後 48 小時內約有 1-2 % 可能有發燒反應
免費
電話:03-5236158|地址:30043 新竹市民族路40之2號|服務時間:8:00-17:00
頁面內容主要描述 108 年度(2019 年)的公費流感疫苗對象,但網頁發布日期為 2016 年,且未提供當前年度的申請或活動期間。實際補助內容已過期。應備文件未明確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