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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身心障礙停車優惠措施

交通移動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提供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持有新竹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專用車牌者,在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可享免費停車。路邊停車場每次最高免費 3 小時,若為就醫停車(需檢附就醫資料)則可享 6 小時免費。路外停車場則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當日當次優惠,其他縣市身心障礙者則享 3 小時免費。申請人需在收到繳費單或停車後 15 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至交通處停車管理科辦理核銷或退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新竹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為同一人
・不可申請:配偶或親屬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經查證屬實者,自查獲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核發
・公有收費停車場(路邊及路外)免費停車:每次最高 3 小時(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 1 次,不滿 3 小時以 3 小時計)
・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馬偕醫院、國泰醫院、南門醫院周邊收費路段就醫停車:優惠 6 小時停車(需檢附就醫資料)
・新竹市路外停車場身心障礙月租優惠停車方案:費率依各停車場優惠標準辦理
・路邊停車繳費單核銷:自開單日起 15 天內,親自持證件至新竹市府後街 45 號停車場管理科辦理;智慧停車柱首次停放建檔:需先提供身心障礙停車證建檔,建檔後隔日起停車可自動給予優惠。若未於停車日前建檔,請於停車日起 15 日內持證件至新竹市政府交通處辦理核銷;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 1 次;逾期未辦理核銷或退費須依規繳費;路外停車場優惠僅限出場之當日當次為限,超出當日零時部分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辦理申請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身心障礙專用車牌)、身心障礙證明(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就醫資料(限就醫停車優惠)、當次繳費收據(限無人化停車場退費)

【聯絡方式】

電話:(03)5216121分機 停車管理科483、484|地址:新竹市府後街 45 號(停車場管理科)|服務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例假日除外) 08:00~17:00

資料來源:https://dep-traffic.hccg.gov.tw/ch/home.jsp?id=36&parentpath=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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