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 59 條規定,提供身心障礙者進入嘉義市公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的票價優惠。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進入公營或公設民營場所可享免費,進入民營場所則享半價優待。若經需求評估認定需人陪伴,其必要陪伴者(以 1 人為限)亦可享有同等優惠。此優惠措施為常態性政策,民眾憑證明即可現場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進入嘉義市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免費
・進入嘉義市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 1 人為限,得享有同等優待措施
・申請方式:憑身心障礙證明現場辦理
半價
身心障礙證明
此為嘉義市政府針對身心障礙者的常態性票價優惠實施計畫,非限時申請或活動。文案未列出具體的申請或活動期間,故填寫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