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提供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旨在協助在山坡地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改善其農地水土保持狀況。補助項目包含保育灌溉用蓄水池、滯洪灌溉用挖式農塘、農地水土保持、排水溝系統、道路系統及水土保持植生等。申請對象須為在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範圍內合法從事農作或森林使用的農民,超限利用地尚未改正完成者不得申請。農民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所屬地區分署提出申請,經文件審查、現勘、核定後即可施作,完成後經檢查合格即可核發補助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農民:在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土地位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山坡地;土地依不同補助項目以現況依法從事農作或森林使用
・不可申請:超限利用地尚未改正完成者
・保育、灌溉用蓄水池
・滯洪、灌溉用挖式農塘
・農地水土保持
・排水溝系統
・道路系統
・水土保持植生
・申請方式:向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施作期間為核定補助後 3+3 個月
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近3個月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者,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租賃契約影本或其他足茲證明具有合法使用之文件)、同意施作書件(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或非單獨所有者,應檢附該筆土地全體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之施作同意書件)、切結書
電話:049-239-4300|地址:540206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 ~ 12:30及13:30 ~ 17: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各補助項目的具體金額。頁面有提到「115年度」的作業要點更新,但未提供具體申請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ardswc.gov.tw/facility/Service#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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