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提供幼兒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此補助分為兩類:針對滿 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的育兒津貼,以及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就學補助。符合資格的幼兒,其父母或監護人可依胎次領取每月 5,000 元至 7,000 元不等的津貼。申請對象須為幼兒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申請人可透過郵寄、親送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各鄉(市)公所,或使用線上申辦服務進行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滿 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第一胎 5,000 元
・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第二胎 6,000 元
・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第三胎以上 7,000 元
・撥付方式: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線上申辦服務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請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申辦)
・重要時間點: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最高7,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建議以郵局存摺為優先)、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 2 或第 3 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
電話:澎湖縣政府教育處:06-9274400#433;馬公巿公所社會課:06-9272173#122;湖西鄉公所民政課:06-9921731#113;白沙鄉公所民政課:06-9931001#112;西嶼鄉公所社會課:06-9982611#36;望安鄉公所:06-9991311#28.29;七美鄉公所:06-9971007#61|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服務時間:8:00-17:3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edu/home.jsp?id=300&act=view&dataserno=202208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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