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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澎湖縣獎助學生助學金與交通圖書券

教育文化 澎湖縣 期限 2026-04-07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提供學生助學金與交通圖書券,旨在減輕學生的就學負擔。設籍澎湖縣滿一定年限,並就讀大專院校或高中職的學生可申請。每學年度最高可獲得 10,000 元的補貼,第二學期申請者則為 5,000 元。申請方式依就讀地區有所不同,非澎湖地區學生需透過線上系統辦理,澎湖地區學生則依學校公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截止日前設籍本縣連續滿 3 年或累計達 5 年以上,且現仍設籍本縣者;在學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就讀非澎湖地區之大專院校或在臺高中職;就讀澎湖地區之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不可申請: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及超過單一學年修業期限者;已申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或二三級離島未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助金者(僅能申請交通圖書券,不得申請助學金);助學金與交通圖書券只能擇一申請
・助學金或交通圖書券:每人每學年度 10,000 元
・第二學期申請助學金或交通圖書券:每人 5,000 元(限第一學期申請未通過者、第一學期未申請者、第二學期始符合資格者)
・申請方式:就讀非澎湖地區學生請至申辦服務系統(https://eservice.penghu.gov.tw/)申請;就讀澎湖地區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學生請逕向學校填 Google 表單申請
・注意事項:逾申請期間未申請者,不得請領。申請人所附文件欠缺者,應於收受本府通知之次日起 1 星期內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獎助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2026/03/04 ~ 2026/04/07

【應備文件】

申請人設籍連續滿 3 年或累計達 5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有效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三個月內核發有效之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或遷徙紀錄證明書)、申請人當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證明、註冊費繳納收據或已蓋有註冊學生證正反面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金融帳戶存摺封面(申請交通圖書券者免附)

【聯絡方式】

電話:(06)9274400#456 葉小姐

【注意事項】

就讀澎湖地區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學生的申請日期依學校公告為準,文案未提供明確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edu/home.jsp?id=310&act=view&dataserno=2022082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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