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提供經費補助,支持澎湖縣內的體育會及民間團體辦理各項體育活動。符合資格的團體需提交計畫書,包含經費概算表,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此補助旨在鼓勵地方體育發展,促進全民運動風氣。申請單位若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需依規定檢附相關揭露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縣體育會;澎湖縣境內各民間團體
・不可申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辦理各項體育活動:經費補助
・申請方式:計畫書書面審查,郵寄或親送至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注意事項:若申請單位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補助行為成立後,本機關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公開於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