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竹市文化基金會
・財團法人新竹市文化基金會推出「文化教育推廣補助實施計畫」,旨在支持學術研究、教學創新、教育推廣、軟硬體教育設備設置,以及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傳承、文化資產維護等文化藝術推廣計畫。本計畫開放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各級機關學校、經政府立案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以及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或團體申請。個別補助金額將依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審定,全案預算概估為 5,700,000 元。申請期間為 2026/01/02 至 2026/12/15,符合資格者可洽新竹市文化局辦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各級機關、學校;經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係指依人民團體法合法立案,並以從事公益為目的之社會團體、社團法人,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並以從事公益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其他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或團體
・教育發展計畫:學術研究、教學創新、教育推廣、軟硬體教育設備設置等教育發展計畫,補助金額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審定
・文化藝術推廣計畫: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傳承及文化資產與固有文化維護、保存、發展等文化推廣計畫,補助金額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審定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5,700,000 元
・申請方式:依行政程序逐級簽核,必要時得召開審查會議審查
・注意事項:申請補助者若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揭露身分關係,未揭露者將受罰
5,700,000元
2026/01/02 ~ 2026/12/15
電話:(03)5319756#268|地址:300005 新竹市中央路109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13:00~17:00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依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審定,文案未列出具體應備文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