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為協助自行開車之中度以上肢障朋友因工作需要,提供每日停車 10 小時免費優惠。符合資格者,需將車輛停放於工作地點 500 公尺範圍內的路邊停車格或路外停車場。申請時,應親持加註車號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行車執照正本,並檢附工作識別證或在職證明,至本處轄管的公有收費停車場或路外停車場管理室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自行開車之中度以上肢障朋友;因工作需要;車輛停放於工作地點 500 公尺範圍內;親持加註車號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及行車執照(3證姓名須為同1人)正本;檢附工作識別證或在職證明
・路邊停車優惠:停車前 10 小時免費,第 11 小時後依當時停車費率(累進費率以第 11 小時起算)全額收費
・路外停車場優惠:停車前 10 小時免費,第 11 小時後依當時停車費率半價收費
・申請方式:至本處轄管 24 小時開放之公有收費停車場或車輛停放之路外停車場管理室辦理
・注意事項: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行車執照 3 證姓名須為同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