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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

交通移動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內容簡介】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為減輕身心障礙者的停車負擔,提供多項汽車及機車停車優惠措施。這些優惠適用於臺北市轄管的路邊及路外收費停車格位,包含免費停車、停車時數折扣及月票半價等。身心障礙者可憑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身障車牌,依不同情境(如自行駕駛、由親友載送、因工作或就醫需求)享有相應的停車優惠。申請方式主要為現場辦理,需備齊相關證件至指定地點查驗,並於繳費期限內或出場前完成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合法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汽車優惠需合法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身心障礙專用車牌;機車優惠需合法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身心障礙者本人自行駕駛車輛;身心障礙者本人搭乘車輛;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者因工作需求;身心障礙者因就醫需求;設籍臺北市高中職以下之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購買月票);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之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購買月票)
・不可申請:識別證未放置於明顯可辨識處者;識別證轉借他人使用者;家屬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使用識別證;車輛行車執照登記姓名為公司(部分情況)
・汽車路邊停車全日免費:擋風玻璃放置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加貼註記「C」防偽標章之識別證,或懸掛身障車牌且設籍臺北市之身心障礙者,同一停車格位停放連續2日以內
・汽車路邊停車前10小時免費: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者因工作需求,停放於工作地點500公尺範圍內之停車格,第11小時後依當時停車費率全額收費
・汽車路邊計次格位半價收費
・汽車路邊計時格位停車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後依當時費率全額收費
・汽車路外停車場前10小時免費: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者因工作需求,停放於工作地點500公尺範圍內之公有停車場,每日限優惠1次,超過1次半價
・汽車路外停車場當次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後以該停車場費率半價收費,跨日停車僅優惠1次,同一停車場每日限優惠1次
・汽車路外停車場優惠月票半價:依停車場月票價格半價收費,每月18日、19日辦理,每張識別證限購1張
・機車路邊停車全日免費:騎乘監理單位檢驗合格特製機車之身心障礙者
・機車路邊計次格位半價收費:每人每日限優惠1次
・機車路外停車場每日1次停車免費:騎乘監理單位檢驗合格特製機車之身心障礙者,第2次起半價收費,跨日停車僅可免費優惠1次
・機車路外停車場半價收費:一般機車,每人每日限優惠1次
・機車路外停車場優惠月票半價:依停車場月票價格半價收費,每月18日、19日辦理
・申請方式:須親至現場填寫申請表並索取收執聯,郵寄方式不受理。
・駕駛執照首次查驗後,每年需重新查驗1次(汽車月票);辦理停車優惠者,收執聯需自行保留6個月以為憑據;路外停車場由親友載送之身心障礙者若不便進入停車場,可於停車場出入口周邊稍候,由親友先進入停車場辦理停車優惠後,再由停車場管理員陪同親友至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查核;身心障礙及里民優惠月票僅能擇一優惠

【金額/折扣】

半價

【期間】

申請:路邊/路外停車優惠:於停車繳費單據記載之繳費期限內,或出場前辦理
路外停車場優惠月票:每月18日、19日;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正本(汽車)、駕駛執照正本(汽車,部分情況需註記「C」)、行車執照正本、工作證明正本(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者因工作需求)、有效註冊證明之學生證正本(設籍臺北市高中職以下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購買月票)、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設籍臺北市及新北市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購買月票)、停車繳費單據、身心障礙者於醫院就醫證明(如醫療費用收據、住院證明、復健醫療卡等,身心障礙者因就醫)、自備車輛靠行相關證明文件(計程車)

【聯絡方式】

電話:02-2759-0666|地址:110210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注意事項】

網頁上「提供駕駛執照持照條件註記為C身心障礙者免銷單服務停車場」附件檔名顯示為「11411」,換算為2025/11,可能為未來生效或檔案日期誤植。實際優惠內容以附件規範為準。

資料來源:https://pma.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B25FB43AECFE51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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