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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不法藥物檢舉獎金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設有不法藥物檢舉獎金,鼓勵民眾舉發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只要舉發內容經查證屬實並成功緝獲,舉發人即可依據案件性質獲得點數獎勵。每點獎金的實際數額由各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並編列預算支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亦得視情況提供補助。此獎勵機制旨在透過公眾參與,共同打擊不法藥物,維護國人用藥安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舉發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並經緝獲者
・舉發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四至十點
・舉發以批發方式轉售 (讓) 偽藥、禁藥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二至五點
・舉發零售、運送、儲 (寄) 藏、牙保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禁藥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二至三點
・舉發製造、輸入、販賣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二至三點
・每點獎金數額由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訂定
・申請方式:透過向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或協助查緝機關舉發相關不法藥物及醫療器材
・兩人以上聯名舉發者,獎金應由原舉發人聯名具領;兩人以上分別舉發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獎金應發給最先舉發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同時符合本細則或其他法令規定給予獎勵者,不得重複給獎;對於舉發人或協助緝獲者之姓名,應嚴予保密,不得洩漏

【注意事項】

實際獎金金額(每點數額)由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訂定,文案未列出具體金額。頁面本身為資訊專區,福利細節主要來自附件PDF。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810#main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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