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宣布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及其三部子法草案,預計於 2026/07/21 正式施行。這些子法旨在全面提升外送員的勞動權益,確保報酬計算更明確、派單資訊更透明,並建立完善的申訴與補償機制。主要福利包括外送員可申請自行負擔的職業災害保險費,以及在服務契約終止時,依服務年資獲得最高 6 個月平均報酬的經濟補償。此外,若外送平台業者有錯誤停權或終止契約的情形,外送員也有權獲得相應補償。此舉期望能促進外送產業的健全發展,保障外送員的基本權益與工作穩定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外送員
・職災保險費申請:外送員可申請該月份自行負擔之職災保險費
・經濟補償:按外送員服務年資,每滿 1 年發給 1/2 個月之平均報酬,未滿 1 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 6 個月平均報酬為限
・錯誤停權或終止契約補償:如經外送平台業者調查確實為錯誤停權或錯誤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所公開揭示的補償措施給予外送員補償
・申請方式:向外送平台業者申請
・外送專法於 2026/07/21 正式施行;職災保險費申請應自提供外送服務月份之次月 1 日起算 1 年內提出申請;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外送員提出職災保險費申請日起 30 日內支付;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後 60 日內發給經濟補償;外送平台業者處理一般申訴案件之時間不得超過 21 日;外送平台業者處理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申訴案件之時間不得超過 40 日;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受理重新加保申請後 6 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針對商業保險恢復程序);外送服務期間計算以分鐘為單位,未滿 30 秒不計,30 秒以上以 1 分鐘計;報酬不包括消費者、合作商家或平台贈與外送員的小費、實物及其他非屬勞務對價的給與;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之外送訂單中「預估報酬」應包括預估基本報酬及實際可獲取之各項獎金,兩者應分別揭示;取送商品地點應包含地址、樓層及抵達區域;外送平台業者如依法終止外送員外送服務契約,必須在 30 日內為之,並應兼顧個人資料保護;獨立處理小組成員名冊應公開揭示,外送平台業者無正當理由應尊重其判斷結果;連續逾三日無提供外送服務紀錄,係指外送員送完最後一筆訂單的次日零時起,連續三日未接單的情形,但颱風停業期間不計入;不得約定將外送平台業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優惠、折扣或現金找零爭議的賠償直接轉嫁外送員負擔;外送平台業者不能禁止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台從事外送服務
職業工會開立的收據、依法繳納的保險費證明文件
電話:02-8995-6866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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