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地政處發布一項重要資訊,旨在協助詐欺案件的受害者。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詐欺被害人在提起訴訟或上訴請求損害賠償時,可以暫時免除繳納相關的訴訟費用及執行費用。這項措施的目的是減輕詐欺受害者的經濟負擔,確保他們在追求法律權益的過程中,不會因為高昂的訴訟成本而卻步。此福利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詐欺被害人,提供實質的財務支援,讓受害者能更順利地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詐欺被害人;提起訴訟或上訴請求損害賠償者
・訴訟費:暫免繳納
・執行費:暫免繳納
・申請方式: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