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提供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新竹市的身心障礙者創業。此補助計畫包含房租及設備兩大項目,其中房租補助最高可達每月 20,000 元,補助總租金的 60 %,並採每三個月撥款一次;設備補助則最高可達每人 50,000 元,補助總設備費的 50 %。申請人需為事業負責人,並親自經營,且未曾領取其他政府創業補助。申請時需檢附創業計畫書、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新竹市之身心障礙者;申請人為事業負責人;申請人為獨資經營者,或共同創業人中包含身心障礙者;未曾領有政府發給之創業補助;願意親自經營並接受主管機關不定期查核
・房租補助:補助總租金的 60 %,每月最高 20,000 元,每三個月撥款一次
・設備補助:補助總設備費的 50 %,每人最高 50,0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每季撥款前需先辦理租賃所得扣繳
最高50,000元
申請書、創業計畫書、自力更生設備照片及黏貼憑證、申請人及共同創業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申請人及共同創業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切結書
文案為申請書格式,未明確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