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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新竹市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自行參加職業訓練暨國家公職考試補習實施計畫

教育文化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為鼓勵設籍該市的 15 至 64 歲身心障礙者提升就業能力,提供職業訓練及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費用補助。申請人可選擇參加政府立案機構的職業訓練課程,最高可獲 10,000 元補助;或報名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課程並實際參加考試,最高可獲 40,000 元補助。每人限申請其中一項。申請者需先繳交學費,並於課程結束或考試完畢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辦理請款。此計畫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培養專業技能,增加擔任公職或轉業的機會,進而穩定就業並提升工作保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竹市;年滿 15 歲至 64 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不可申請:曾接受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補助者;曾獲得中央或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自力更生等相關補助者
・職業訓練補助:最高 10,000 元,以實際繳交費用補助
・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補助:最高 40,000 元,以實際繳交費用補助
・每人限申請補助 1 項
・申請方式:申請人須自行報名參加政府立案之職訓機構、學校、補習班等所開設之課程。職業訓練課程需於報名前備妥申請文件向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提出申請,並於訓練課程結束後 1 個月內辦理請款。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課程需於報名後 1 年內參加考試,並自考試完畢日起 1 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職業訓練每人每 2 年限申請 1 次。國家公職考試補習每人限申請 1 次。申請者如有虛報不實,除應繳回原補助金額,爾後將不再補助本計畫之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元

【應備文件】

補助職業訓練課程:/申請書/切結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戶籍謄本影本(申請日當月)或新式戶口名簿/申請人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領據(於同意補助後填寫)/報名繳費單正本及影本/上課出缺席紀錄證明(缺席時數不得逾上課總時數十分之一)/結訓證書正本(查驗後退還)及影本、補助國家公職考試補習面授、視訊班:/申請書/切結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戶籍謄本影本(申請日當月)或新式戶口名簿/報名繳費單正本及影本/上課證影本/上課出缺席紀錄證明(缺席時數不得逾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准考證到考證明正本(查驗後退還)及影本/申請人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領據(於同意補助後填寫)、補助國家公職考試補習函授班:/申請書/切結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戶籍謄本影本(申請日當月)或新式戶口名簿/補習班教材繳費單正本及影本/准考證到考證明正本(查驗後退還)及影本/申請人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領據(於同意補助後填寫)

【注意事項】

本計畫於 2025/04/25 修正。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文案未提供明確的日曆起訖日期,僅說明申請時程需配合課程或考試結束後辦理。

資料來源:https://dep-labor-youth.hccg.gov.tw/uploaddowndoc?file=EmploymentServices/202603111407330.pdf&filedisplay=1141209%E6%96%B0%E7%AB%B9%E5%B8%82%E6%94%BF%E5%BA%9C%E8%A3%9C%E5%8A%A9%E8%BA%AB%E5%BF%83%E9%9A%9C%E7%A4%99%E8%80%85%E8%87%AA%E8%A1%8C%E5%8F%83%E5%8A%A0%E8%81%B7%E6%A5%AD%E8%A8%93%E7%B7%B4%E6%9A%A8%E5%9C%8B%E5%AE%B6%E5%85%AC%E8%81%B7%E8%80%83%E8%A9%A6%E8%A3%9C%E7%BF%92%E5%AF%A6%E6%96%BD%E8%A8%88%E7%95%AB+.pdf&fla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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