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基金會
・陽光基金會提供「陽光獎助學金」,旨在幫助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的在學學生,以及父母一方有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的在學子女。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學校,大學以上需修滿 6 學分。申請期間為 2026/09/01 至 09/30,以郵戳為憑。申請者需提供民國 114 年度學期成績單,並擇一學期申請。獲獎名單預計於 11 月中前公布,並郵寄書面通知。此獎助學金有申請次數限制,小一新生因無成績證明無法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 6 學分以上;成績採計為民國 114 年度學期成績,上或下學期擇一學期申請即可;所有申請類別只能選擇一項,不得重覆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人需為顏面損傷(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
・不可申請: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高中組申請次數已達 3 次;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已達 4 次;碩士班申請次數已達 2 次;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申請次數已達正常修業年限
・申請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
・重要時間點:獲獎名單將於 11 月中前於陽光網站公布並郵寄書面通知
・注意事項:本獎助學金分數審核皆以學期總平均成績為主,成績計算不以四捨五入計算
2026/09/01 ~ 2026/09/30
成績單(務必加註成績分數,影本請加蓋學校證明章)
文案未列出獎助學金具體金額。頁面提及其他獎助學金名稱,但未提供詳細內容。
資料來源:https://scls.sunshin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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