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基金會為鼓勵顏面損傷者、重大燒傷者及其子女穩定就學與發展,提供多項獎助學金。這些獎項包含學習獎學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升學獎學金,以及針對燒傷勞工子女的專屬獎助學金和電腦獎助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在學學生,本人或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者。獎助金額依學業成績、才藝表現或升學階段而異,最高可達 15,000 元。申請者需於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透過線上系統或郵寄方式提交申請,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國小以上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之在學學生(含當期畢業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人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者(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 2 度且面積達 10 % 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者(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 2 度且面積達 10 % 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且須為勞工身分(需提供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不可申請:曾獲「陽光獎」者,3 年內不得再申請;已申請「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其中一項者,不得重複申請其他兩項;已申請「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者,不得同時申請「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申請「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或「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時,傷友本人已往生於 2024/07/01 之前者;申請「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時,已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
・學習獎學金(本人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優秀獎學金:國小(小二以上)學期總平均 90 分(含)以上 4,000 元;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學期總平均 80 分(含)以上,國中 5,000 元、高中 7,000 元、大專以上 12,000 元/助學金:國小(小二以上)、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學期總平均 60 分(含)以上,國小 3,000 元、國中 3,500 元、高中 4,000 元、大專以上 6,000 元
・嘉義世華工商婦女協會-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本人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凡特殊才藝獲 113 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國小(小二以上)學期總平均 80 分(含)以上 3,500 元;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學期總平均 70 分(含)以上,國中 4,000 元、高中 5,000 元、大專以上 8,000 元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藝優秀獎學金(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凡特殊才藝獲 113 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於 114 學年度錄取公、私立大學(含二專)、研究所、博士班,並完成 114 學年度新生註冊,高中職升大專 10,000 元、大專升研究所 12,000 元
・陽光獎:卓越獎共 3 名,每人 15,000 元;傑出獎共 7 名,每人 12,000 元
・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 20 位,每名 5,000 元
・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錄取 10 位,每名 10,000 元
・申請方式:除「陽光獎」與「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需紙本郵寄外,其餘獎項皆採線上申請
・重要時間點:審核結果將於 2025/11/20 前於陽光官網公布
・獎助學金採總額預算制,若申請量超過預算總額,將以送件時間排序評核;高中組申請次數以 3 次為限;大學以上修課學分需至少 6 學分以上始得申請,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 4 次為限;碩士班以 2 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升學獎學金不列計申請次數;核准通過者,本會將先提供收據請受獎人簽名並主動寄回,屆時請於期限內繳回,否則視同放棄申請資格;專科以上受獎人,務必出席本會頒獎典禮或參與本會公共服務至少 4 小時,否則將喪失隔年度申請資格;獎金將匯款至申請者本人帳戶,申請時需填寫匯款資訊並上傳本人存摺封面照片;本會將依申請者實際狀況,保有調整獎項之權利,不再另行通知;申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萬足燒傷勞工子女獎助學金可同時擇一申請當年度「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或「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仁寶電腦獎助學金的電腦技能檢定,校內舉辦之任何檢定不算在內。TQC 檢定通過「非」本獎項之獎助範疇;仁寶電腦獎助學金的電腦傑出才藝獎,學生申請此項時,須是校際比賽之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