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提供獨資、合夥事業或法人大量採購受認可電動機車的補助。此計畫適用於將電動機車用於業務或租賃用途的企業,申請者需具備正值淨值(設立未滿一年者除外)。申請時需提交公司設立證明、稅務申報書、訂購單、使用切結書、所得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若採購數量達 51 輛以上,更需提供詳細的營運���畫書,說明車輛使用、能源補充、維修保養及預期績效等。此補助旨在鼓勵企業採用電動機車,促進產業轉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獨資、合夥事業或法人;淨值須為正值(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判定),但設立未滿 1 年者不在此限;申請用途為業務或租賃
・電動機車採購補助
・注意事項:受補助電動機車於 2 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