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台新藝術獎」,旨在獎勵能激發人文關注、彰顯時代精神並具專業美學成就的傑出藝術展演。此獎項開放給經營文化藝術事業的團體、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個人,或持有有效居留證的外僑。獲獎者可獲得年度大獎 1,500,000 元,或表演藝術獎、視覺藝術獎各 1,000,000 元。參選作品須為 2023/01/01 至 2023/12/31 期間於台灣首次公開或以新觀點發表的藝術展演,且核心創作者需為本國藝術家或持有居留證之外僑。評選流程透過提名觀察人及推薦人提出名單,經初選、複選、決選產生,非由藝術家直接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展演活動於 2023/01/01 ~ 2023/12/31 期間於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地區)首次公開或以新觀點重新發表;展演活動之核心創作者以本國藝術家或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為主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經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團體;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
・不可申請:各級學校社團活動;在學生為學位或作業而進行之計畫
・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一名,獎金 1,500,000 元
・台新表演藝術獎:一名,獎金 1,000,000 元
・台新視覺藝術獎:一名,獎金 1,000,000 元
・申請方式:本會設置台新藝術獎專網ARTalks,廣邀專家學者、藝術團隊與社會大眾登錄與討論符合備選資格之展演,並由提名觀察人及推薦人提出提名名單
・注意事項:獎金均為含稅金額
最高1,500,000元
2023/01/01 ~ 2023/12/31
電話:02-3707-6955|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號12樓
實際申請流程為第三方提名,非由藝術家或團體直接提交申請文件。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僅說明提名觀察人每季提出名單。
資料來源:https://talks.taishinart.org.tw/awards/rule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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