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供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旨在加強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此補助適用於領有建築物使用執照滿 7 年、已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於近 4 年內向區公所報備有案的臺中市公寓大廈。補助項目涵蓋公共環境清潔衛生、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的修繕費用。最高補助金額依總戶數不同,介於 12 萬元至 22 萬元之間,且不得超過維護修繕費用的二分之一。申請採線上兩階段方式,需透過「台中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提交。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建築物使用執照滿 7 年;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於近 4 年向大廈所在之區公所報備有案
・不可申請:於 2023、2024 或 2025 年已依本辦法獲得補助之公寓大廈;2026 年度以前依本辦法補助之經費如經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要求撤回者,未繳交前不得再申請本補助;申請補助項目涉及無障礙部分,且曾獲本局使用管理科集合式住宅無障礙補助(針對坡道及廁所等)者,如重複申請該項目不予補助
・公共通道溝渠之修繕: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之二分之一,且依總戶數不同,上限為 120,000 元(100 戶以下)、170,000 元(101-200 戶)、220,000 元(201 戶以上)
・共用部分相關設施之修繕: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之二分之一,且依總戶數不同,上限為 120,000 元(100 戶以下)、170,000 元(101-200 戶)、220,000 元(201 戶以上)
・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之二分之一,且依總戶數不同,上限為 120,000 元(100 戶以下)、170,000 元(101-200 戶)、220,000 元(201 戶以上)
・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之二分之一,且依總戶數不同,上限為 120,000 元(100 戶以下)、170,000 元(101-200 戶)、220,000 元(201 戶以上)
・維護修繕工資(含清潔費用):工資金額僅就不超過該筆申請金額之二分之一予以補助,且工資部分可採計金額最高同非工資金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台中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 https://taims.taichung.gov.tw/Portal/),分兩階段進行。撥款所需紙本資料採親送或郵務收件(郵寄地址:407662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收)
・重要時間點:第 2 階段文件上傳期間為 2026/05/18 ~ 2026/06/12(實際受理期間以通知時間為準)。預計補助款項全數於 2026 年 12 月底前匯款至社區帳戶
・注意事項:申請順序不影響補助機會。同一公寓大廈每 4 年以補助 1 次為限。本補助項目完成日、維護修繕成果及發票或收據正本等審查基準日,以住宅處公告日為基準。社區共用廚餘處理設備的發票或收據認定基準日為 2026/06/12
最高220,000元
2026/03/25 ~ 2026/04/21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影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需載明申請共用修繕補助)、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施工前照片、完工照片、支付費用發票或收據正本、管理委員會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及帳號)、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電話:04-2228-9111 轉 69500|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服務時間:線上收件時間為上班日 8:00 ~ 17:00。電話諮詢時間為上班日 9:00 ~ 12:00 及 13:30 ~ 16:30。面對面教學時間為上班日下午 13:30 ~ 16:30
網頁本文的申請截止日期有誤植,已依附件內容更正為 2026/04/21。申請分為兩階段,申請期間欄位僅列出第一階段的申請提交期間,第二階段文件上傳期間已列於備註中。
資料來源:https://thd.taichung.gov.tw/336186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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