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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促進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補助

財經金融 桃園市 期限 2026-11-20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提供經費補助,鼓勵設籍於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的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依其設立宗旨,提案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的計畫。每案計畫最高可獲得 500,000 元補助,但不得用於資本支出。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書,並於活動辦理 2 個月前送件,採先到先審制,直至年度經費用罄為止。受補助單位需在 2026/11/20 前完成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辦理經費核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依其設立目的、任務所辦理之事項或合於宗旨所服務之對象須為以下特定對象及弱勢者之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二度就業婦女/新住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施用毒品者/滿 15 歲(含)以上未滿 24 歲(不含)弱勢青少年/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犯罪被害人/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遊民/其他經本署或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需要協助者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申請計畫為資本支出經費
・就業促進計畫補助:每案最高 500,000 元,不得申請資本支出經費
・申請方式:計畫書提送應於活動辦理 2 個月前,採親送或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函送本分署,採先到先審方式辦理
・注意事項:如因本分署 115 年度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受補助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檢附原始憑證及相關文件辦理經費核撥事宜

【金額/折扣】

50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9/30;活動:即日起至 2026/11/20

【應備文件】

申請表、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包括計畫目標、主(協)辦單位、辦理時間(或期程)、活動地點、課程表、服務對象、人數、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式、預期效益、經費概算表及經費來源)、章程、立案證書影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無則免附)、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無則免附)、其他應備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3)485-5368分機1711 (葉小姐)|地址: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00分至5時00分

資料來源:https://thmr.wda.gov.tw/cp.aspx?n=E5AC79F66BA3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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