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為協助學生順利就學,提供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本項福利適用於符合特定身分的在學學生,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軍公教遺族及現役軍人子女。學生需透過校務系統線上申請,並依其身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指定期間內送交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減免金額依學生身分及相關規定核定,部分身分設有家庭所得限制或學分費減免比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具備相關證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不得超過 2,200,000 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政府核發之教育補助者;同一學期已減免學雜費者;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身心障礙學生除外);事業機構遺族(軍公教遺族類別);持榮民傷殘撫卹令及撫慰金證書者(軍公教遺族類別)
・學雜費減免:依學生身分及相關規定核定減免金額
・軍公教遺族(因作戰死亡或因公死亡):全公費
・軍公教遺族(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半公費
・原住民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或教育學程學分:依實際徵收之學分費乘以 70 %核計減免金額
・軍公教遺族主、副食費:每學年分上、下學期發給,上學期計 6 個月(8 月至翌年 1 月),下學期計 6 個月(2 月至 7 月),應屆畢業生下學期計 5 個月(2 月至 6 月),新生自申請經核准之該學期註冊月份起計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學校首頁→校務系統→申請→學務申請→特殊身分減免申請),列印申請表及切結書後,將應繳文件送達或郵寄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就學服務組
・注意事項:學雜費減免以學期制,每學期皆須重新辦理申請;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文件於學雜費減免申請期限內尚未審查完成者,請先完成申請程序,證明文件可後補繳;如確認該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身分未通過者,則須另行繳納學雜費差額;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請同學務必主動了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並依規定須切結在校享有優待期間放棄申請政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如有隱匿重複請領情事,請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