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公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宜蘭市且年滿 65 歲的長者。此津貼依家庭所得狀況分為兩級,每月最高可領取 8,329 元或 4,164 元。申請者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存款及不動產等相關規定,並備妥身分證件、郵局存簿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經縣府核定後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本市之市民;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未支領老農津貼、老漁津貼、敬老年金、榮民院外就養金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2.5 倍者;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及投資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價值未超過 750 萬元者
・全戶所得分配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之 1.5 倍者:每人每月發給 8,329 元
・全戶所得分配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之 2.5 倍者:每人每月發給 4,164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轉縣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