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輔導與評核服務,旨在協助國內事業機構、訓練單位及組織團體提升人力資源發展與訓練品質。透過輔導服務,單位可獲得系統導入與深化運作的專業諮詢,而評核服務則能驗證其訓練體系符合TTQS指標,通過者可獲頒證書或證明。這些服務有助於強化組織的國際競爭力,並有效運用政府資源。服務對象涵蓋各類職業訓練單位、參與勞發署計畫的訓練單位、有意健全培訓體系者,以及符合中小企業標準的事業單位。申請採線上報名並寄送文件,服務至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事業機構、訓練單位或組織團體;欲健全人力培訓體系或提升人才發展品質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私立職業訓練單位;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相關訓練計畫之訓練單位;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適用外訓版評核);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事業單位(適用辦訓能力檢核表,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之事業,或其他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六條視同中小企業條件者)
・不可申請:申請輔導服務者,若連續 2 年申請輔導;申請輔導服務後未接受本系統評(檢)核者,2 年內不得再申請輔導與評(檢)核服務;申請評(檢)核服務者,每年度申請同版本評(檢)核服務次數已達 2 次;申請評(檢)核服務者,各版本(表)申請加總次數已達 3 次;申請辦訓能力檢核表服務者,歷年申請檢核服務次數合計已達 2 次
・輔導服務:提供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導入與深化運作諮詢,每次輔導以 3 小時為限,每年度至多不超過 12 小時
・評(檢)核服務:確認訓練體系實施運作符合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各項指標,分為企業機構版、訓練機構版、外訓版與辦訓能力檢核表。通過評核者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發證書或發函證明
・效期展延:評核等級為銅牌以上之單位,於效期屆滿前 2 ~ 6 個月內可申請展延效期 2 年,以 1 次為限。連續 2 次評核(含展延)達銀牌或金牌者,可申請免評效期 2 年,以 1 次為限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申請表,並將應備文件寄送至各分區服務中心。申請效期展延者需於線上申請,並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至所轄分區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輔導服務優先輔導首次申請單位及非營利組織;輔導服務申請時間至經費用罄不再受理;評(檢)核服務申請時間至經費用罄不再受理;評(檢)核服務二次評(檢)核間應相隔 30 日以上;效期展延申請時間為效期屆滿前 2 ~ 6 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服務異常處理申請應於服務結束後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或事實發生後次日起 6 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