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文化基金會
・奇美文化基金會提供典藏名琴借用服務,對象主要為國內外就讀音樂科系主修提琴的學生,以及需用於國際比賽、錄音錄影或音樂會演出的專業人士。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老師推薦函(學生適用)及相關活動證明文件,並經每月兩次的審核會議評估。通過申請後,借琴者需與保證人一同辦理手續。此服務旨在支持音樂人才發展,提供高品質樂器資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目前在國、高中或大學(含)音樂科系就讀者,且主修提琴類別(學生適用);申請項目為國際性比賽者,需附主辦單位邀請之相關證明;申請項目為錄音錄影者,需說明用途;申請項目為音樂會者,需附演出曲目、演出場地及日期;提琴申請書需貼照片;國外留學申請借琴者,需加註台灣的聯絡方式(地址、電話);國外留學申請借琴者,需附上留學學校所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不含國際學生簽證);申請借琴通過者,除借琴者本人外,另請保證人(父母親、親戚或可擔保之友人,在學生除外)陪同一起前來辦理借琴手續並簽署為連帶保證人
・不可申請:在學期間若非主修提琴類別者;無台灣聯絡人者(國外留學申請借琴者);無法提供航空公司大提琴機位訂位證明者(借用大提琴出國者);無法提供留學學校所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者(國外留學申請借琴者);無法提供連帶保證人者
・奇美典藏名琴借用:包含提琴類別(如大提琴),數量有限,需待通知
・文案/LOGO使用:申請音樂會使用者,需在海報或節目單放置奇美文化基金會借用名琴文案、LOGO
・申請方式:請於審琴日的前一週星期五前寄達申請書,逾期者將順延下次審核
・重要時間點:審核提琴借用會議為每月的第二 / 四個禮拜三
・注意事項:申請借用大提琴者,因本會的大提琴數量有限,申請通過後不一定立刻有大提琴可借用,請待通知
老師推薦函(學生適用)、主辦單位邀請之相關證明(國際性比賽者適用)、比賽後的相關文件(如選手證、大會手冊等等或是證明有去參加之資料)(國際性比賽者適用)、錄音(影)檔案(歸還提琴時需繳交,錄音錄影者適用)、演出曲目、演出場地及日期(音樂會者適用)、提琴申請書(需貼照片)、航空公司大提琴的機位訂位証明(借用大提琴出國者適用)、大提琴之登機證拍照或影印(到達後需寄給奇美基金會,借用大提琴出國者適用)、留學學校所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國外留學申請借琴者適用)、海報及節目單各一份(還琴時需送交基金會存檔,音樂會使用者適用)
電話:06-2660808|地址:717015 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66號|服務時間:開館時間 9:30-17:30 / 週三及除夕休館
申請期間為每月固定審核會議前一週的星期五,無明確起訖日期。實際借用辦法及申請書詳見附件,但附件內容未提供。
資料來源:https://www.chimeimuseum.org/apply/rent-vi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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