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推出「113年度大溪文化推廣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個人或團體提案,針對在地故事調查、空間整理與展示、文化商品開發及社會設計創意行動等項目,申請計畫經費補助。本計畫提供一年期或二年期補助,申請者需提交詳細計畫書,並依規定編列自籌款。補助款項可用於人事費、業務費等,但設有支用原則與不予補助項目,確保經費有效運用於文化推廣。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提案單位或個人;詳讀並遵循「113年度大溪文化推廣補助計畫」相關規範;同意將補助案相關文件、成果報告及成果無償授權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以非營利為目的公開發表與利用;未重複向其他政府機關申請本補助案相關補助經費
・不可申請: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未主動據實揭露身分關係者
・補助計畫經費:金額由提案單位自行規劃,並需編列至少 10 % 自籌款(小額補助除外)
・講師鐘點費:內聘上限 1,000 元/小時;專家學者上限 2,000 元/小時;長期課程上限 1,500 元/小時
・講師助理鐘點費:講師鐘點費二分之一
・專家學者出席費:每次上限 2,500 元
・工作費:每小時工資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規定編列,合計上限為總經費 30 %
・餐費:每人每餐上限 100 元
・茶水費:每人每次上限 20 元
・雜支:上限為總經費 5 %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注意事項:雜支包含郵資,以單位聯繫、文件往來郵寄為主,固定水電費用請自籌,勿編列行政管理費
最高2,500元
2024/05/01 ~ 2024/11/30
提案申請表 (紙本 6 份,電子檔 1 份)、提案計畫書 (紙本 6 份,電子檔 1 份)、著作利用授權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空間使用權利證明資料 (若有使用建築物/私有空間)、合作意向書 (若有合作單位)、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提案者適用)、社團/團體立案證明資料影本 (團體提案單位適用)、理事長(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團體提案單位適用)、公示資料表 (團體提案單位適用)
地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後棟2樓
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補助總金額由提案單位自行規劃,文案未列出固定金額。協辦單位僅列指導單位,無明確協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