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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大溪文化推廣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桃園市 期限 2026-03-03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內容簡介】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推出大溪文化推廣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個人、工作室、立案法人、機構、團體、學校或公司商行,共同參與並推動大溪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發展與再生產。本計畫補助範圍以大溪區轄內為主,涵蓋在地歷史調查、民俗傳承、空間整理、文化商品開發、創意行動及工藝人才培育等多元項目。依申請類型與計畫內容,每案每年最高可獲 350,000 元或 700,000 元補助,小額補助上限為 80,000 元,並需編列至少 10 %的自籌款。申請者需於指定期間內郵寄或親送相關文件至博物館行政中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有志推動大溪地方文化工作者;所提計畫實施內容以本市大溪區轄內為原則(向外推廣大溪文化者請於計畫內容詳述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個人或工作室:申請者須為年滿 20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立案法人、機構、團體或學校:具備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公司或商行(行號):須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不可申請:同一補助計畫已獲其他政府機關重複補助者
・一般申請案補助:每案每年上限 350,000 元
・具整合性計畫(與五個以上單位建立實質合作關係)補助:每案每年上限 700,000 元
・小額補助(以傳承或推廣大溪地方文化事務為目的):每案上限 80,000 元
・申請方式:郵寄至「335021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 11 號後棟 2 樓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外封套請註明「申請大溪文化推廣補助計畫」字樣,以郵戳為憑;或於申請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親送至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 11 號後棟 2 樓「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行政中心
・重要時間點:提案說明會及輔導於當年度 1 月辦理;提案審查會議於當年度 3 月中辦理;修正計畫輔導及繳交於當年度 4 月辦理;115 年度成果發表會於 12 月 22 日辦理;成果展於結案後次年 3-5 月辦理
・注意事項:每案需編列核定補助金額至少 10 %之自籌款;每一申請者/單位,每年以申請 1 案為限;補助款分期撥付(一年期分兩期,二年期分四期);計畫執行期間須至少參與本館辦理之共學培力課程、工作坊或交流參訪 2 次;宣傳文宣需標示「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主辦單位:受補助單位名稱」;若補助款有餘款,將另行公告第二階段及截止日期

【金額/折扣】

最高7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3/03

【應備文件】

公文函 1 份、申請表 1 式 6 份(含正本 1 份、影本 5 份)、計畫書 1 式 6 份(含正本 1 份、影本 5 份)、申請者證明文件 1 份(依申請者類型提供:團體組織之立案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證明文件及理事長或主任委員當選證書;學校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公司組織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申請「空間整理與展示規劃」者需檢附至少 3 年之空間使用權利書狀或使用同意書 1 份、申請單位若與大溪店家、學校等民間團體進行跨單位串連合作,請檢附共同參與者合作意向書 1 份、著作利用授權書 1 份、過去曾參加本館相關地方文史推廣資料 1 份(無則免附)、電子檔 1 份(寄至指定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地址:335021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 11 號後棟 2 樓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行政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親自送件)

【注意事項】

實際活動期間為計畫核定日起一年或二年,無固定日曆起訖日期。文案未提供聯絡電話。補助項目有詳細分類,但金額是依申請案類型而定,非依項目分類。

資料來源:https://ws.tycg.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ODYvcmVsZmlsZS8xODcwNy8xNjAwNDQwLzNkMzNmMDc5LWY4NGItNGRjNC05YWRlLTFmNWZlNDdiYmYyZS5wZGY%3d&n=5aSn5rqq5paH5YyW5o6o5buj6KOc5Yqp6KiI55WrKOewoeeroCk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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