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促進兒童及早接受療育服務。本計畫針對設籍南投縣、已通報早期療育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的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提供療育訓練費及交通費補助。符合資格的家庭可依低收入戶或非低收入戶身分,每月分別最高領取 6,000 元或 4,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收據,於每年 3 月、6 月、9 月、12 月的 10 日前,透過南投縣政府網路 e 櫃檯或郵寄/親送至早期療育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南投縣;已通報本縣早期療育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不可申請:接受「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實施計畫」到宅療育服務者,不可同時申領至其他醫療院所就醫之療育訓練費及交通費;已申請本局復康巴士(含長照交通接送服務)接送療育服務者,不得再申請交通費補助;已領取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者;已領取南投縣政府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作業規定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申請療育訓練費補助者
・療育訓練費:每次最高補助 400 元
・療育訓練費(社區療育服務到宅或定點時段):每一個案每小時最高補助 800 元
・交通費:每次最高補助 200 元(同一日於同家醫院進行二次以上療育項目者以一次計,同一日於二家以上醫院進行療育者,亦同)
・低收入戶:療育訓練費及交通費合計每名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
・非低收入戶:療育訓練費及交通費合計每名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申請方式:南投縣政府網路 e 櫃檯線上申請或逕送本縣早期療育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
・補助款統一匯入申請人或兒童郵局帳戶;接受「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實施計畫」到宅或定點時段療育費之補助,由承辦單位依實際支出向本局申請
最高6,000元
申請:每年 3/10、6/10、9/10、12/10 前(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日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活動:2025/01/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附件一)、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僅年度第一次申請時檢附)、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或早療綜合報告書影本、領有核准暫緩入學之公文、本縣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費補助紀錄表及切結書(附件二)、自行負擔之療育訓練費用單據(收據)、公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限低收入戶)、申請人或兒童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049-2222106|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ch006_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