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資訊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整理)
・本福利資訊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整理,旨在協助家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了解各縣市政府提供的早期療育補助。補助對象主要為未達就學年齡或經同意暫緩入學的兒童,提供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各縣市的補助資格與金額略有差異,例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的低收入戶每月最高可領 6,000 元,桃園市則依年齡有不同額度。申請時需備妥診斷證明、戶口名簿等文件,建議家長向所在地社會局確認最新規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為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兒童未達就學年齡,或已達就學年齡但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設籍台北市;設籍新北市;設籍桃園市;設籍台中市且已通報本市各區兒童發展社區資源中心,或經台中社會局專案同意有特殊情事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設籍台南市且已通報「台南市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管理中心」;兒童符合高雄市早療補助資格
・台北市早療補助(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一般戶每月 4,000 元,低收入戶每月 6,000 元
・新北市早療補助(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一般戶每月 4,000 元,低收入戶每月 6,000 元
・桃園市早療補助(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0~6 歲一般戶每月 4,000 元、低收入戶每月 6,000 元;6~18 歲一般戶每月 3,000 元、低收入戶每月 5,000 元
・台中市早療補助(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一般戶每月 4,000 元,低收入戶每月 6,000 元
・台南市早療補助:文案未列金額
・高雄市早療補助:文案未列金額
・申請方式:請洽各縣市社會局官網查詢最準確的申請細節
・注意事項:各縣市對資料要求可能略有差異,建議申請前先確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新規定。本頁面資訊整理時間為 2025 年 12 月。
最高6,000元
申請書、診斷報告或身心障礙證明、郵局存摺影本、早療費用收據、戶口名簿、交通補助單
頁面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整理的各縣市早療補助資訊,實際補助由各縣市政府提供。台南市與高雄市的早療補助金額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文案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www.rocdown-syndrome.org.tw/news_detail/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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