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提供民眾中藥摻西藥檢驗服務,針對在桃園市中醫醫院、診所或中藥房購買的特定劑型中藥製劑,若民眾懷疑有摻雜西藥,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足量藥品至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申請化驗。此服務旨在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檢驗範圍不包括水劑、液劑、中藥藥材或飲片。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藥物購自桃園市所轄設立在案之中醫醫院、中醫診所及中藥房;送驗中藥製劑為錠劑、丸劑、膠囊、散劑、顆粒劑等劑型
・不可申請:送驗中藥製劑為水劑、液劑、中藥藥材或飲片
・中藥摻西藥檢驗服務:針對購自桃園市中醫醫療院所或中藥房的特定劑型中藥製劑,提供免費檢驗服務
・申請方式:攜帶應備文件至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填寫申請書及切結書辦理
・注意事項:如為外縣市購買之藥品,將函送當地縣市衛生局處理;申請者需負舉證責任;如僅為自行參考購買之中藥是否摻西藥,亦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驗室認證資訊網找尋認證之檢驗單位送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