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推出「115年度畜牧飼育團計畫」,旨在鼓勵本國人力從事畜牧飼育工作,改善產業缺工問題。計畫透過招募與媒合,輔導畜牧場僱用飼育管理員,並提供獎勵金。符合資格的畜牧場需提供月薪 32,000 元以上及勞健保,並安排教育訓練。成功媒合的飼育管理員,在同一畜牧場就職滿一個月後,可依每小時 50 元請領獎勵金,年度上限為 105,600 元,最長可領 5 年。畜牧場可郵寄申請職缺,飼育管理員則可透過郵寄或農業人力資源平臺線上報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畜牧場:國內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畜牧場;畜牧場:適用本計畫之畜禽種類包括:豬、牛、羊、鹿、雞、鴨、鵝;畜牧場:以月薪制僱用飼育管理員,並保障月薪為 32,000 元(含)以上;畜牧場:對僱用之飼育管理員,應依法提供勞(健)保及職業災害保險;畜牧場:提供新僱用飼育管理員工作所需教育訓練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 4 小時;飼育管理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身分者(外籍配偶指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大陸地區配偶指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飼育管理員:有工作能力且可適應畜牧場各項工作者;飼育管理員:媒合成功後,由場主完成僱用且到職者;飼育管理員:在職期間,應參與場主所安排之相關教育訓練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飼育管理員:需接受場主安排之工作相關訓練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課程至少四小時;飼育管理員:參加勞工保險;飼育管理員:需於同一畜牧場就職滿 1 個月始得請領獎勵金
・不可申請:已參與本計畫之畜牧場;畜牧場場主與媒合成功之飼育管理員,雙方為配偶或三等親內血親或姻親關係;畜牧場場主與媒合成功之飼育管理員,雙方為前僱傭關係;飼育管理員未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飼育管理員就業獎勵金:每小時 50 元,當年度請領金額上限 105,600 元
・計畫補助同一飼育管理員相關獎勵金:以 5 年(含)為限
・申請方式:畜牧場可郵寄或電子郵件掃描檔至畜產會辦理申請;飼育管理員可採紙本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00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5 樓 家畜組收),信封外註記「報名申請畜牧飼育團計畫獎勵措施」;或線上至農業人力資源平臺(https://reurl.cc/M2NN6k)註冊會員,填寫、上傳相關應備文件,並同步以電子郵件提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工作區域意願調查表、參與計畫切結書及當年度公立醫院開立之體檢表。完成報名後請來電通知畜產會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本計畫補助員額以 51 人為限,每一畜牧場以僱用 1 人為原則;計畫獎勵金得視組織調整、業務需要、計畫經費、預算編列、法令變動等因素,隨時調整或終止;申請資料若有涉不實、造假或不當得利等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即應繳回該部分之獎勵金;託人關說者,恕不錄用;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退還所繳交資料;報名資格或繳交證明文件不得虛偽造假,經查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合者,取消其參與資格。
最高105,600元
申請:2026/01/01 ~ 2026/07/31;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畜牧飼育團-畜牧場申請書、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報名表、工作區域意願調查表、參與計畫切結書、公立醫院檢查體檢表(需有胸部 X 光檢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汽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前一年度職業保險投保資料(農保、勞保或國民年金)影本、飼育管理員當月份於畜牧場之出勤紀錄、薪資給付證明、飼育管理員存摺封面影本、領據
電話:02-2301-5569 分機 2173 黃小姐|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5 樓
飼育管理員參與計畫切結書中,參與計畫期間的起始月日為空白,但根據「115年度」計畫名稱及飼育管理員申請期間,推斷活動期間起始日為 2026/01/01。
資料來源:https://www.naif.org.tw/pda/newsDetail.aspx?forewordID=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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