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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養牛產業全面升級轉型計畫-導入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備補助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5-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推出「115 年養牛產業全面升級轉型計畫」,提供養牛畜牧場導入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備的補助。本計畫旨在協助乳牛及肉牛畜牧場強化基礎設施,提升生產效率,以因應極端氣候衝擊及淨零排放政策。符合資格的畜牧場可申請自動擠乳系統、完全飼糧混合設備、自動降溫設備、智能監控項圈及自動化鏟斗機等設備補助,最高可達設備未稅金額的 50 %,單一設備補助上限最高 1,950,000 元。申請者須為領有有效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的養牛畜牧場,並於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檢附相關文件郵寄或親送至中央畜產會家畜組辦理。本計畫將透過審查委員會進行文件審查、現場訪視及資格遴選,並依據配合政府產業輔導措施的程度給予優先補助順序。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養牛畜牧場或飼養場(乳牛、肉牛);須領有有效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若申請人非負責人,須檢附申請人與負責人關係切結書及其佐證文件影本以串聯關係
・不可申請:曾於 5 年內(2021 ~ 2025 年)獲得相關政府機關或產業團體補助相同項目,不得重複補助該品項;曾於 5 年內獲得「乳牛場自動擠乳系統」項下選配之自動擠乳設備、自動脫杯裝置或電子流量計裝置其中一項或以上之補助,即認定係屬曾獲「乳牛場自動擠乳系統」該項目補助,不得重複補助該品項;「牛場用自動降溫設備」風扇型或噴霧型屬同一項目之補助,不得重複補助該品項
・乳牛場自動擠乳系統(自動擠乳設備、自動脫杯裝置、電子流量計):總補助數量 10 臺,補助比率上限 50 %,補助金額上限 1,950,000 元/場
・完全飼糧混合設備(TMR mixer):總補助數量 10 臺,補助比率上限 33 %,補助金額上限 285,000 元/臺
・牛場用自動降溫設備(風扇型、噴霧型):總補助數量 40 場,補助比率上限 50 %,補助金額上限 285,000 元/場
・草食動物智能監控項圈:總補助數量 40 場,補助比率上限 50 %,補助金額上限 290,000 元/場(每場上限 100 個)
・自動化鏟斗機:總補助數量 10 臺,補助比率上限 33 %,補助金額上限 285,000 元/臺
・申請補助所購置設備均應為 2026 年 1 月 1 日後購置安裝之新品
・設備安裝工資、施工費用、試運轉費用、雜支及耗材等項目非屬補助範圍不得列入報價
・申請方式:郵寄或自送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家畜組
・重要時間點:核定補助單位須於 2026 年 10 月 31 日(含)前完成設備採購及安裝定位,並完成設備標示設置作業,且將完整申請驗收文件逕送本會申請驗收
・補助基準以未稅金額計算;申請補助設備總金額如有變動,須於本會函知核定補助資格後 10 個工作日內向本會提送異動申請書及變更後報價單影本,並經本會函覆同意變更結果,方能辦理後續事宜;公私立學校、法人團體、公司行號所屬之畜牧場或飼養場,以及畜牧場或飼養場之負責人為公私立學校、法人團體、公司行號,或為前述團體單位之首長/主管者,不具優先補助資格;受補助業者請妥善保存同意函、撥款函及發票正(影)本,屆時請自行提交前揭文件至稅務機關申報;受補助購置之設備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印之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最低年限內不得變更使用、出租、轉讓或變賣,未列財物標準分類規定者,使用年限不得低於 5 年;受補助單位須於受補助後持續配合推行國內家畜產業推動之相關政策,如因配合政府相關產業輔導措施而獲本計畫補助,應持續配合該項政府產業輔導措施至少 3 年,若有中斷配合該項政府產業輔導措施之情事,往後 5 年由農業部及本會經費補助之項目,本會將不再認定其具優先補助資格;農業部及本會得於計畫執行期間查驗受補助之設備,受補助單位於本計畫結束 5 年內,有義務配合相關追蹤查驗,及成效展示與觀摩工作;受補助單位如拒絕本會查核購買之設備之運作情況,或經查核確有造假之情事者,本會得取消其受補助權利,並追回計畫補助款繳回農業部;經驗收或委員審查判定其購置品項為舊品者,將喪失受補助資格,且未來 3 年內(2027~2029 年)不得申請相關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1,95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5/31

【應備文件】

申請書(附件一),單一畜牧場以申請補助一項設備為限、申請補助設備估價單乙份(須包含畜牧場名稱、設備廠商名稱、廠牌、規格、數量明細、未稅金額及含稅後金額,請加蓋設備負責廠商章及申請人章)、若為向廠商購置之國外進口設備,須檢附進口報單等相關證明文件(進口日期以 2025-2026 年為限)、若為申請者自行進口國外設備,須為 2026 年進口,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申請人非負責人,須檢附申請人與負責人關係切結書(附件二),並檢附身分證,或戶籍謄本,或租賃契約等證明文件影本以串聯關係、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配合政府產業輔導措施之相關證明影本及記帳資料調查試填表(視需求提供)、新品設備出廠聲明書(請加蓋設備負責廠商章,畜牧場所購置設備應為 2026 年 1 月 1 日後購置安裝之新品)、購買新品設備之支出憑證正本乙份(例如:發票、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設備報關單及 Invoice 影本乙份(須加蓋進口廠商公司章及申請人印章,若非進口商品則不需檢附)、補助款領款收據乙份、領款帳戶存摺影本、申請補助之設備照片至少 2 張(須包含設備全貌照片至少 1 張、清晰標示牌字樣照片 1 張,若為固定於場內之設備,需另提供設備安裝於場內之相對位置圖及照片)、獲乳牛場自動擠乳系統或牛場用自動降溫設備補助之畜牧場,需檢附施工前或施作中及施工後全景彩色照片至少各 2 張

【聯絡方式】

電話:(02)2301-5569 家畜組(乳牛產業:黃小姐分機 2173、張小姐分機 2232;肉牛產業:陳小姐分機 2310、趙小姐分機 2233)|地址:100 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5 樓

【注意事項】

附件內文詳細列出了補助項目、金額上限、補助比率及優先補助資格的計分方式。申請人與負責人關係切結書、記帳資料調查試填表等附件內容未完全展開,但已列入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www.naif.org.tw/pda/newsDetail.aspx?forewordID=3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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