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旨在協助具有就業意願及能力,但因身心障礙而難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的市民。這項服務會依據個人的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的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必要的工作協助。申請對象須設籍臺南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者資格,若有需求可洽詢勞工局胡小姐或劉小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南市;領有身心障礙者資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
・個別化就業安置
・就業訓練
・其他工作協助
・申請方式:電話洽詢
・注意事項:聯絡人為胡小姐或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