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一項獎勵金,鼓勵設籍於新北市的原住民族人取得原住民族語能力證明書。此獎勵金旨在肯定並推廣原住民族語言的學習與傳承。申請人需具備原住民族身分,並持有原住民族委員會當年度核發的語言能力證明書。申請時需填寫專用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書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獎勵金。具體獎勵金額未在文案中明確列出。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原住民族身分;設籍於新北市;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當年度寄發之原住民族語能力證明書
・獎勵金:金額未明列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
・注意事項:領款收據如有塗改,請重新印出填寫
原住民族語能力證明書影本(以原住民族委員會當年度寄發者為限)、金融機構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資料切結書、領款收據、個人資料查調同意書、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電話:總機1999 (新北市專用) 或 (02)2960-3456|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 13:3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
實際獎勵金額與申請期間未在文案中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1.aspx?lncode=1C027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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