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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

財經金融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為鼓勵民營單位僱用身心障礙人士,特別設立「新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此獎勵金旨在減輕企業負擔,同時促進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符合資格的民營單位,若僱用月領薪資達基本工資的身心障礙員工,每人每月可獲得 7,000 元的獎勵金。申請單位需按季於每年 1 月、4 月、7 月及 10 月的 16 日至月底前,以郵寄方式向勞工局提交申請。申請時需檢附身心障礙員工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薪資證明文件、申請單位受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表及領據。請注意,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地點必須在新北市,且已獲得其他政府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此外,申請單位若在申請期限前一年內曾違反勞工法令並受罰,亦不得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民營單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身心障礙員工月領薪資達基本工資;身心障礙員工工作地點須在新北市
・不可申請:申請期限前一年內違反勞工法令受本府罰鍰處分;已獲得各級政府同性質之補助款者
・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每人每月 7,000 元 (限月領薪資達基本工資者)
・申請方式:郵寄方式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書、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表及領據請以 A4 格式印製

【金額/折扣】

7,000元

【期間】

每年 1 月、4 月、7 月及 10 月之 16 日至月底前

【應備文件】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申請書、身心障礙員工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影本 (非設籍本市者)、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證明文件、申請單位受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表、領據

【聯絡方式】

電話:(02)2960-3456 (總機1999 新北市專用)|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詳見附件,網頁本身為法規查詢頁面。附件「操作手冊.pdf」為系統操作說明,與福利內容無關,已排除其內容。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1.aspx?lncode=1C02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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