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提供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旨在協助符合特定經濟條件的民眾。此補助金依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個人年度所得及家庭資產狀況,分為全額補助或 70 % 補助兩種。若申請人全戶總收入、個人所得或家庭資產超過特定門檻,則不予補助。詳細的審核標準與補助比例,請參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行政院主計處公告的最低生活費與平均薪資標準。
・不可申請:申請人全戶總收入分配全戶人口,平均每人每年逾新北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4 倍;申請人個人年度所得收入逾當年度受僱員工年度平均薪資 2 倍;申請人全戶人口數 2 人以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投資及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格,合計金額逾 1,820,000 元,但申請人之自住不動產(1 戶為限)不含計在內。另全戶人口第 3 人起,每增加 1 人增加 250,000 元
・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全額補助(申請人全戶總收入分配全戶人口,平均每人每年未達新北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2 倍者,或申請人個人年度所得收入未達當年度受僱員工年度平均薪資 1 倍者)
・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70 % 補助(申請人全戶總收入分配全戶人口,平均每人每年達新北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上未逾 4 倍者,或申請人個人年度所得收入達當年度受僱員工年度平均薪資 1 倍以上未逾 2 倍者)
・當年度新北市每人每年最低生活費請以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為主;當年度受僱員工平均薪資請以行政院主計處公告為主;申請人全戶總收入分配全戶人口,平均每人每年達新北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上未逾 4 倍者,與申請人個人年度所得收入達當年度受僱員工年度平均薪資 1 倍以上未逾 2 倍者,若同時符合全額補助及 70 % 補助條件時,採從優認定原則
電話:(02)2960-3456|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 13:30 ~ 17:30(國定假日除外)
頁面為法規要點,未提供明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實際補助對象應為涉及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者,但文案未將此列為可驗證的對象條件。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1.aspx?lncode=1C020002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