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鼓勵設籍臺北市的特殊教育學生,提供獎學金與補助金。此計畫旨在支持就讀臺北市所轄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主要針對學業成績優異或在全國性/國際性競賽中表現傑出的學生,國民教育階段每人可獲 3,000 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每人 6,000 元。此外,補助金則提供給學業成績良好或在國內外區域性競賽中表現優異的學生,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每人可獲 2,000 元。學生需透過就讀學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請,每年 3 月 31 日前截止。此舉期望能鼓勵特殊教育學生持續學習與發展潛能。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臺北市政府所轄學校之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學生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資賦優異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獎學金者:/身心障礙學生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 5 名或相當前 5 名之獎項/資賦優異學生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 5 名或相當前 5 名之獎項/資賦優異學生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且刊載於具審查機制之刊物;申請補助金者:/身心障礙學生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 3 名或相當前 3 名之獎項/身心障礙學生有其他具體特殊表現,足堪表率/資賦優異學生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 3 名或相當前 3 名之獎項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與本辦法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補助金者
・國民教育階段獎學金:每人 3,000 元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獎學金:每人 6,000 元
・國民教育階段補助金:每人 2,000 元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補助金:每人 2,000 元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臺北市立大專校院獎學金、補助金:類別及金額準用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第六條之規定
・申請方式:經就讀學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時具備獎學金及補助金條件者,應擇一申請
最高6,000元
每年 3/31 前
申請書、成績證明(申請獎學金/補助金,學業成績條件者)、教師推薦證明(申請獎學金/補助金,學業成績條件者)、獲獎證明(申請獎學金/補助金,競賽表現條件者)、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且刊載於具審查機制刊物之具體資料(申請獎學金,資賦優異學生獨立研究條件者)、特殊表現之具體事蹟(申請補助金,身心障礙學生特殊表現條件者)、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推薦其申請之會議紀錄(申請補助金者)
電話:(02)2303-4381 轉 721、722|地址:100052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56 號
資料來源:https://trcgt.tp.edu.tw/OuterResource/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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