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為推廣民眾預先規劃醫療意願,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費用補助與優免方案。這項福利旨在鼓勵民眾在意識清楚時,透過專業諮詢,預先決定未來醫療照護的選擇,確保個人意願能被尊重。符合特定資格的民眾,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榮民及罹患特定疾病的患者,可享有免費或以優惠價格接受諮商服務。部分醫療機構亦提供團體諮商優惠,鼓勵家庭成員共同參與。民眾可向全國各地提供此服務的醫療機構洽詢詳細資訊並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低收入戶身分(需檢附證明);具中低收入戶身分(需檢附證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需檢附證明);具榮民身分或榮民遺眷身分;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病症之身分者(詳見附件病名列表);使用長照服務之日間照顧服務對象(需檢附當年度日間照護收據、失能等級2-8及診斷證明);65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輕度失智症(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 0.5分至1分);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個案;健保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病人;醫療機構住院中病人或其主要照顧者;醫療機構員工或志工;具軍警消身分、軍眷、員眷、國防醫學院師生身分者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符合特定資格者可享全額優免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符合特定資格者可享部分費用減免,減免金額依各醫療機構規定而異
・掛號費:部分醫療機構提供免收或減免
・行政費用:部分醫療機構提供免收或減免
・申請方式:請洽各醫療機構社工室或門診專線預約諮詢
・重要時間點:部分醫療機構的優惠方案至 2025/12/31 止,主要配合114年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
・注意事項:諮商費用及優惠方案依各醫療機構規定有所不同,建議申請前先向欲前往的醫療機構確認詳細資訊。團體諮商通常有同行人數上限。
免費
申請:即日起至 2025/12/31;活動:即日起至 2025/12/31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證明、當年度日間照護收據、失能等級2-8及診斷證明、健保卡
頁面列出全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醫療機構及其收費標準與優惠方案,內容繁多且細節各異。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主要參考「114年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的截止日期。對象和項目中的具體金額和條件因機構而異,已盡量歸納共同點。附件提供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的詳細病名與臨床條件。
資料來源: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acp/hpcod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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