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推出「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旨在協助國內商業服務業導入智慧營運整合或AI能源管理解決方案,以強化產業韌性並提升營運效能。本補助計畫鼓勵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生活服務及休憩服務等產業領域的本國公司提案申請。獲選業者將依核定計畫獲得補助款,用於人事、旅運、業務費及設備購置等項目,並分兩期撥付。申請者需提交詳盡的提案計畫書,內容涵蓋公司基本資料、計畫緣起、AI導入方向、實施方法、預期效益及經費需求等,經審查通過後簽訂補助契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本國公司;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執行本計畫無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軟體或服務;最近五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於三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最近三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未曾有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而有因歸責於提案業者之事由而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者;產業領域為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生活服務、休憩服務或經主辦單位認定之其他領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補助主題為AI能源管理
・不可申請:申請文件有隱匿造假之情事;發生違反「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或本補助須知所規定情事;侵害他人之專利權、專門技術及著作權等相關智慧財產權
・補助款:依核定計畫總經費核實支付,分 2 期撥付
・人事費:依計畫人員編列人月數計算
・旅運費:國內旅運費、短程車資
・業務費:包含委託研究或驗證費、委託技術費、設備使用費、設備維護費、諮詢顧問費、講師費、會議舉辦費、行銷推廣費、雜項費用
・全新設備購置費:智慧營運整合編列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40%,補助款額度上限為計畫補助款之 50%;AI能源管理編列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70%
・申請方式:提交提案計畫書至中華民國資訊軟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重要時間點:AI能源管理期中款不得晚於 2026/12/20 辦理;AI能源管理期末審查於 2027/10/20 辦理
・注意事項:智慧營運整合主題本梯次不受理;計畫經費之認列原則為補助款及自籌款之憑證皆以「未稅」認列;節能率未達 10 % 者,應追回全部撥付補助金額;節能率達 10 % 但未達約定節能率者,按未達約定節能率之比例計算追回撥付之補助金額
提案計畫書、提案簡報大綱、提案業者切結聲明書、委託代理出席申請書(如適用)、補助契約書(核定後)、資訊安全責任切結書(核定後)、請款領據及相關核銷佐證文件、會計查核文件、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期中之工作成果報告、期末成果電子檔
本文件為提案計畫書格式,非正式公告頁面,實際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智慧營運整合主題本梯次不受理,僅限AI能源管理主題。計畫執行期間的起始月份在契約中未明確填寫,僅為「115年 月 日」。
資料來源:https://www.smebiz.org.tw/getfile.php?k=news&f=3&c=zcBpjNSJ01&nid=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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