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推出「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旨在協助國內商業服務業提升營運效率與韌性。本計畫主要針對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生活服務及休憩服務等產業領域的本國公司,鼓勵其導入智慧營運整合或AI能源管理解決方案。申請業者需提交提案計畫書,經審查核定後,可獲得補助款以支應人事費、旅運費及業務費等相關支出。補助款將分兩期撥付,並設有績效查核點,特別是AI能源管理主題,若節能率未達預期,將有追回補助款的機制。本計畫期望透過補助,促使企業運用創新科技,達成營收成長、節能減碳等關鍵績效指標,進而強化整體產業的競爭力。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本國公司;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執行本計畫無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軟體或服務;最近五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於三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最近三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未曾有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而有因歸責於提案業者之事由而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者
・不可申請:經檢舉或經執行單位查核,證實本公司申請文件有隱匿造假之情事;本公司發生違反「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或本補助須知所規定情事
・補助款:金額依核定計畫而定,分 2 期撥付
・補助項目:人事費、旅運費、業務費(含委託研究或驗證費、全新設備購置費、委託技術費、設備使用費、設備維護費、諮詢顧問費、講師費、會議舉辦費、行銷推廣費、雜項費用)
・全新設備購置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70 %
・補助款編列:須至少包含 1 個 1 級會計科目(如人事費或業務費)
・申請方式:提交提案計畫書
・AI能源管理期中審查:於基準線報告書繳交後辦理,且不得晚於 2026/12/20;AI能源管理期末審查:2027/10/20;智慧營運整合主題本梯次不受理;若為 AI 能源管理計畫,節能率未達 10 % 者,應追回全部補助金額;達 10 % 但未達約定節能率者,按比例追回補助金額;提案業者應設立專帳記錄計畫全部收支,並妥善保管原始憑證;補助款及自籌款之憑證皆以未稅認列;計畫執行期間屆滿前 30 日內,不得提出計畫變更;研發成果歸乙方所有,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基於國家利益或社會公益,取得無償、不可轉讓且非專屬之實施權利
自核定公告日起至 2027/10/20
提案計畫書、提案業者切結聲明書
頁面為補助計畫的提案計畫書範本,非正式申請公告,故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補助金額依核定計畫而定,文案未列具體金額。計畫執行期間的起始日期為「自核定公告日起」,非具體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smebiz.org.tw/getfile.php?k=download&f=3&c=kf4BmKHFgS&ni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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