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居住於烏來區的原住民及孕產婦交通費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原住民前往醫療院所就醫(包含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及普通傷病)或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協助烏來區孕產婦進行產前檢查及生產。補助金額依就醫或長照機構與居住地的距離而異,每次最高可達 1,600 元。申請人需於就醫或入住長照機構當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至衛生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補助項目、地區及基準等規定者;居住於新北市烏來區之原住民(適用於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居住於新北市烏來區之孕產婦(適用於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補助,不限原住民身分)
・不可申請:已申請相同性質之其他法令規定補助者;違反規定重複領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或領取交通費補助者
・原住民轉診就醫交通費: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6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000 元/次,每人每年總計 10 次為限,每季以 3 次為限
・原住民重大傷病就醫交通費: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6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000 元/次,每人每年總計 10 次為限,每季以 3 次為限
・原住民緊急傷病就醫交通費: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6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000 元/次,每人每年總計 10 次為限,每季以 3 次為限
・原住民普通傷病就醫交通費: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6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000 元/次,每人每年總計 10 次為限,每季以 3 次為限
・原住民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交通費: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8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600 元/次,每人每年以 2 次為限
・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距離 5 公里以上未滿 20 公里 200 元/次;距離 20 公里以上未滿 40 公里 600 元/次;距離 40 公里以上 1,000 元/次,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之次數
・申請方式:至衛生所辦理
・注意事項:補助費用一律採匯款方式辦理,核定金額將匯入申請人提供之指定帳戶
最高1,600元
就醫當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及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同者,檢具居住地村(里)長開立之居住事實證明、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之當次就醫、產前檢查、生產繳費收據或當次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之繳費收據、匯款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領款收據、轉診就醫者: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 (得以衛生所之共用醫療資訊系統(HIS)或健保署電子轉診平台所查詢之轉診紀錄取代)、慢性疾病轉診就醫者:當年度因同一疾病初次轉診就醫時,居住地醫療機構開立之轉診單、視同轉診就醫者:首次就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預防保健檢驗結果異常單、重大傷病就醫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 (得以衛生所之共用醫療資訊系統(HIS)查詢重大傷病證明之註記)、緊急傷病回診追蹤就醫者:該次緊急傷病就醫醫療機構門診預約單、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者:孕婦健康手冊 (包括歷次產前檢查紀錄)
電話:(02)22577155|地址:220205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8:00 (國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