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提供特殊群體生育調節補助,針對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患有精神疾病、有礙優生疾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列為低收入戶的家庭。此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者進行子宮內避孕器裝置或結紮手術的費用負擔。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國籍,若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則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的戶籍地為準。民眾需在手術前備妥戶口名簿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所在地區衛生所提出申請,經查驗核發就醫憑證後,再至醫療院所接受手術。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如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患有精神疾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患有有礙優生疾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列案低收入戶
・子宮內避孕器裝置補助
・結紮手術補助
・申請方式:至所在地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需於手術前至衛生所申請才可進行補助,不得後補;個案紀錄聯遺失不得補發;民眾自付手術不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