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協助設籍新北市的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市民獲得所需的照顧與支持。符合資格的市民或其家人可透過多種管道提出申請,包括各區公所、衛生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醫院出院準備服務、撥打長照專線 1966,或利用新北市政府申辦 E 服務線上申請。申請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派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並於 11 個工作天內完成核定,為個案擬訂並連結各項長期照顧補助與計畫。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北市的失能市民(包含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復能照護(居家復能、社區復能、營養吞嚥照護、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
・喘息服務(居家喘息、日照喘息、機構喘息、短期照顧)
・交通接送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
・營養餐飲服務
・申請方式:可透過新北市各區公所、衛生所、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窗口辦理;或撥打長照專線 1966 申請;或至新北市政府申辦 E 服務線上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至核定將於 11 個工作天內完成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長期照顧服務個人資料應用說明及知情同意書
電話:(02)22577155、長照專線 1966(前 5 分鐘免付費)|地址:220205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8:00(國定假日除外)
文案中「發布日期 2025年10月03日」為未來日期,但未明確指出為申請起始日或截止日,故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皆設為 null。頁面及附件未提供各項長照服務的具體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