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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費輪狀病毒疫苗

醫療健康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提供公費口服輪狀病毒疫苗接種服務,對象為設籍新北市的嬰幼兒,且符合特定身分資格,例如原住民、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罕見疾病、重大傷病、早產兒、藥癮寶寶、寄養家庭、特殊境遇家庭、20歲以下小爸媽之子女、身心障礙者之子女,或設籍於本市13個偏遠地區的嬰幼兒。疫苗為二劑型,第一劑最早於出生滿 6 週接種,第二劑需間隔四週,且兩劑接種時年齡皆不得大於 24 週。符合資格的家長需攜帶兒童手冊及相關佐證資料,並來電預約健兒門診時間。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北市的嬰幼兒;第 1 劑最早接種時間為 6 週;第 2 劑需間隔四週接種;年齡大於 24 週則無法接種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原住民;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罕見疾病;重大傷病(健保卡已註記重大傷病身分);早產兒(出生體重小於 1,500 公克);藥癮寶寶(寶寶有戒斷症狀或醫院追蹤單證明);設籍新北寄養家庭;新北特殊境遇家庭;設籍新北 20 歲以下小爸媽之子女;設籍新北身心障礙者之子女;設籍本市 13 偏遠地區之 6 ~ 24 週嬰幼兒(瑞芳、深坑、石碇、坪林、三芝、石門、八里、平溪、雙溪、貢寮、金山、萬里、烏來)
・口服輪狀病毒疫苗:二劑型
・申請方式:需來電預約健兒門診(2258-6606分機311李護理師),門診時間為星期二、四、五上午 8:30 ~ 11:00
・注意事項:口服輪狀病毒疫苗前,請避免讓寶寶在飽食狀態;口服過程中若嘔吐或拒服,恕不提供疫苗補服

【應備文件】

兒童手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原住民、罕見疾病、重大傷病、小爸媽之子女、身心障礙者之子女、設籍本市 13 偏遠地區之嬰幼兒需提供)、當年度有效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書(罕見疾病、早產兒、藥癮寶寶需提供)、健保卡(已註記重大傷病身分者需提供)、醫院追蹤單證明(藥癮寶寶需提供)、新北市社會局開立相關證明(新北特殊境遇家庭需提供)、身分證(含親子證明相關文件,小爸媽之子女、身心障礙者之子女需提供)、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者之子女需提供)

【聯絡方式】

電話:(02)2258-6606 分機 311 李護理師|地址:220204 板橋區英士路 192 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7:30(國定假日除外),中午值班人員繼續服務(醫事證照櫃台收件時間 8:00 ~ 11:30、13:00 ~ 16:30)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僅提供門診時間和嬰幼兒年齡限制。

資料來源:https://banqiao.health.ntpc.gov.tw/article/%E6%96%B0%E5%8C%97%E5%B8%82%E5%85%AC%E8%B2%BB%E8%BC%AA%E7%8B%80%E7%97%85%E6%AF%92%E7%96%AB%E8%8B%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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