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提供「桃園好農」商標授權使用申請,讓符合資格的農民或單位能將此商標應用於其商品或場域,並將商品上架至「桃園好農導購行銷網」進行推廣。此計畫旨在協助在地農產品提升品牌形象與市場能見度。申請者需確保其商品符合相關規定,並對商品品質及可能產生的消費爭議負起法律責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單位欲使用「桃園好農」商標於其商品或場域;商品符合「桃園好農網站上架及遴選計畫」相關規定;商品已上架「桃園好農導購行銷網」
・商標授權使用
・商品上架「桃園好農導購行銷網」
・申請方式:填寫「桃園好農」商標授權使用申請書/切結書後,向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單位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確保商品品質及符合相關規定。若未符合規定,應下架商品且不得再使用商標
「桃園好農」商標授權使用申請書/切結書
頁面內容為商標授權使用申請書/切結書,非詳細計畫說明,故部分欄位資訊不足。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Download.ashx?FileID=14830&id=GL002713&type=LAW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