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協助因疫情導致已預訂防疫旅館臨時封館,而需另行媒合其他防疫旅館的旅客,提供部分住宿費用補助。本補助旨在減輕旅客在春節期間因房況緊急及房價高漲所增加的負擔。符合資格的民眾可申請實際入住防疫旅館與原預訂旅館的房價差額,每房每日最高補助 1,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於指定期限內郵寄至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已預定防疫旅館,但因疫情封館無法入住之民眾;於補助期間入住其他合格防疫旅館
・不可申請:以詐欺、脅迫、賄賂、隱瞞、提供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而獲得補助者;其他違反本要點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者;不得以同一事由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僅能擇一辦理
・防疫旅館房價差額補助:每房每日至多補助 1,000 元(實際入住之防疫旅館與預訂防疫旅館之新增房價差額)
・申請方式: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並註記「申請防疫旅館房價差額補助」(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核通過之申請補助案件,將以電匯轉帳方式將補助款撥入申請者提供之帳戶,並公告於本局網站,不另行函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