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公所社會課
・宜蘭市公所提供生育補助及產婦營養金補給計畫,針對在宜蘭市設籍滿一年並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的家庭,每位新生兒可獲得 12,000 元補助。若有妊娠滿 20 週以上之死胎或流產事實,產婦亦可申請 12,000 元營養金。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或死胎/流產後 6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至宜蘭市公所社會課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生兒出生日期自 2014/01/01 起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產婦或配偶於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連續設籍宜蘭市 1 年以上,並於宜蘭市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有妊娠滿 20 週以上之死胎或流產事實者
・每一位新生兒補助:12,000 元
・妊娠滿 20 週以上之死胎或流產者,產婦營養金補助:12,000 元
・申請方式:請至宜蘭市公所社會課申辦
・注意事項:生育婦女如於產後已故者,得由其家屬附具除戶後戶籍謄本代為申領
最高12,000元
新生兒出生後 6 個月內
申請人及新生兒戶籍謄本正本或甲式戶口名簿影本 1 份、如為妊娠滿 20 週以上之死胎或流產者,須檢附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出具之證明書(請載明妊娠週數);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者,須連同中文譯本一併驗證或洽國內公證人認證)、申請人印章、申請人得申請入金融機構帳戶(附農會或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 1 份)
電話:(03)9325-164|地址:26047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外國或大陸女子與設籍本市男子結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夫在本市設籍 1 年以上者,可比照前項規定辦理補助。
資料來源:https://yilan.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18705&sms=16134&s=37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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