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公所
・宜蘭市公所為保障長者口腔健康並減輕經濟負擔,特別提供設籍宜蘭市滿一年、年滿 65 歲以上的長者裝置假牙補助。符合資格的長者,可獲得自付假牙費用三分之一的補助,最高上限為 5,000 元,且每人每年限申請一次。申請者需先至特約醫療院所就診評估並完成假牙裝置,再備妥相關文件至宜蘭市公所社會課辦理申請。此計畫不補助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項目,且已獲補助的部位三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宜蘭市 1 年以上;年滿 65 歲以上之長者
・不可申請:5 年內經宜蘭縣政府核列為「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假牙」或「中低收入老人(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裝置假牙」符合補助條件者
・裝置假牙費用補助:補助自付費用三分之一,最高 5,000 元,每人每年限 1 次
・不補助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項目
・已補助之部位 3 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申請方式:先至特約醫療院所就診評估,於假牙裝置完成後持相關證明文件至宜蘭市公所社會課申請補助
・重要時間點:宜蘭市公所於 30 日內匯款至申請者帳戶
5,000元
申請:每年 1 月 1 日以後至 12 月 15 日;活動:每年 1 月 1 日以後至 12 月 10 日
特約院所開具之申請書、證明書及收據正本、身分證(查驗正本、影印後發還)、印章(於申請書及領據上用印)、存摺封面影本(郵局及宜蘭市農會免收轉帳費 30 元,不得檢附年金、就保、退休金專戶存摺)、其他證明文件
地址:宜蘭市公所社會課
文案未列出聯絡電話、服務時間。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是每年週期性,具體年份未定,僅以「每年」表示。標題年份根據修訂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推斷為 115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