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化部為鼓勵青年運用社會創新力量,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的計畫,特訂定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本計畫旨在推動社區文化事務或創新文化事業發展,以友善地方創生環境、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凡年滿 20 歲至 45 歲的本國或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經評審通過後,每年期最高可獲得 1,200,000 元的獎勵金。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滿 20 歲至 45 歲(含)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本國人士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外籍人士須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並檢附相關證明
・不可申請: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獎勵:最高 1,200,000 元
・創新文化事業計畫類獎勵:最高 1,200,000 元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https://reurl.cc/xGYoX5 或 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
・重要時間點: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最長可提二年期計畫
・獎勵金分四期撥付,依實際工作進度核撥;獲獎者需配合本部及指定陪伴業師訪視陪伴作業;獎勵款為經常門費用,不得用於公共設施、房屋建築及購置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額在新臺幣 1 萬元以上之設備等資本門支出;獲獎計畫如有編列人事費用,不得超過獎勵總經費的 40 %;不得重複領取本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類似獎補助;獲獎者需同意將計畫成果資料非專屬、無償授權文化部及授權之人基於非營利目的利用
最高1,200,000元
2021/09/03 ~ 2021/10/17
提案計畫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合作對象同意書(若有合作對象)
電話:邱小姐 02-2332-8558#318、蔡小姐 02-2332-8558#314、謝小姐 02-2332-8558#316
本補助的申請期間已過期(2021年)。文案中聯絡電話有兩組不同分機的蔡小姐/謝小姐,已將所有提及的聯絡人及分機列出。
資料來源:https://youthgo.moc.gov.tw/News_Content.aspx?n=2799&s=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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