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化部推出「109年度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鼓勵 20 至 45 歲的本國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針對在地文化、社會、環境及經濟議題提出解決方案。本計畫旨在透過掌握在地知識、連結村落文化與社群網絡,實踐公民文化行動力,創造文化新生活價值。獲獎計畫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獎勵金,並依實際工作進度分四期撥付。申請者需透過文化部獎補助系統線上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20 歲至 45 歲(含)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本國人士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須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並檢附相關證明
・不可申請:大陸及港澳籍人士;已獲得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重複獎補助之同一或類似計畫
・計畫獎勵金:最高 1,000,000 元,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
・撥款方式:依實際工作進度分四期撥付
・第一期:撥付獎勵金 10 %
・第二期:撥付獎勵金 20 %
・第三期:計畫工作進度達 50 %以上,撥付獎勵金 40 %
・第四期:計畫工作進度達 100 %,撥付獎勵金 30 %
・人事費用:不得超過獎勵總經費 40 %
・申請方式:請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https://grants.moc.gov.tw/Web/)線上報名
・獎勵金之所得稅申報及代扣繳事宜依我國稅務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執行計畫之相關文宣資料應於明顯處載明文化部為獎勵或贊助單位;辦理各項活動時,應依規定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獲獎者同意其執行本計畫所產生之成果資料,非專屬、無償授權文化部及授權之人基於非營利目的為不限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文化部將輔導獲獎者,自行著錄、校對和補充計畫內具故事性或文化性素材,於本部國家文化記憶庫或相關網站開放呈現
1,000,000元
申請:2020/08/27 ~ 2020/10/13;活動:核定日起至 2021/11/30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合作對象同意書、計畫書 (依格式填寫)、外籍人士居留證相關證明
電話:02-2332-8558#318 (邱小姐)、02-2332-8558#316 (謝小姐)
本頁面為 109 年度(2020 年)的計畫獎勵公告,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皆已過期。實際補助內容詳見附件 PDF。
資料來源:https://youthgo.moc.gov.tw/News_Content.aspx?n=2799&s=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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